2005年10月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因忌妒同行竟邀人去抢
王小曼

  因眼红邻村村民生意做得好,陈某居然请人前去抢劫。近日,此人被平阳县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。
  平阳县鳌江镇新渔村村民陈某见海防村的萧家也做鳗苗生意,而且做得比自己好。为此,陈某到温州找到华金林和“鸡窝”(绰号)说,到萧家去抢肯定“发达”。随后陈某留在鳌江镇内接应,华金林、“鸡窝”带刀前往海防村,用刀控制住萧某夫妇,并用电线丝将他们捆绑,抢得2万元现金和手机一只。事后,陈某分到了4000元。